關于2017年上海作協重點創作申報工作啟動的通知
一、2017年上海作協重點創作項目申報啟動,截止日期4月30日;
二、有成熟創作選題計劃的上海作協會員作家可申報;
三、點擊下載【下載申報表】
四、填寫好表格后,附上部分樣稿,發送郵件至上海作協創聯室郵箱
cls675@126.com
聯系部門:創聯室
聯系電話:021-5403467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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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作家協會重點創作項目資助條例
(2014年2月修訂)
為倡導和鼓勵作家深入生活,積極創作反映中國夢想、革命歷史題材、上海歷史文化題材、上海城市建設發展,以及貼近實際、貼近生活、貼近群眾的現實題材重點項目作品,特制定本條例。
一、申報作品以長篇小說為主,兼顧長篇紀實文學、非虛構。
二、向創聯室提出申請,并提交詳細創作計劃、創作大綱和經費使用計劃。創聯室初審后,提交經作協重點創作推進小組(由上海作協黨組、主席團、評論家、作家和職能部門部分成員組成)進行評審,通過者報作協黨組審定,即列入上海作協重點創作項目。
三、作協重點創作項目推進小組,負責重點創作項目的組織、立項、審定等工作。小組成員本人如有申請項目,應實行回避制度。經推進小組審核批準后,給予創作項目資助15000元,用于深入生活的差旅費和收集創作素材的采訪費、資料費、文具費等開支。啟動經費的報銷,采取分批領取備用金、定期核銷的方式。
四、重點創作項目原則上不與上海作協簽約項目重合。專業作家申報重點創作的,另按《上海市作家協會專業作家重點創作》執行。
五、重點創作項目作品完成后,綜合考慮作品題材重大性、藝術水平、社會影響等諸多因素,獎勵標準細分為20000元、15000元、10000元、5000元和不給予獎勵五個等次,具體由項目推進小組討論審定。對列入上海市重大文藝創作項目和中國作協重點創作的會員作品,待完成出版后,根據其質量和社會影響,參照《上海市作家協會重點創作項目資助條例》,市作協可給予相應的創作獎勵。
六、重點創作項目作品完成后,原則上由作者自行選擇出版社出書,但在同等條件下,上海市作家協會享有優先組織出版和選擇改編電影、電視劇的權利。作品出版時,應注明“上海市作家協會重點創作項目”。
七、未申報作協重點創作的上海作家的優秀長篇小說,一年以內,經兩名重點創作推進小組成員共同推薦,報項目推進小組審定,可享受作協重點創作項目同等待遇。
八、重點創作項目作品出版后,上海作協將適時組織宣傳推介工作。
九、本條例的解釋權歸上海市作家協會。
上海市作家協會
2014年2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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