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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新聞資訊
     一個作家寫的東西處處被人當真是尷尬的?
    來源:界面新聞

      
      “我好像變成一個救世主,又會感覺像一個暴露狂。我想沒有一個寫作者想讓自己成為暴露狂或者救世主。我就開始思考,這樣的寫作還能持續多久?”來自臺北的小說家劉梓潔日前在“2016上海—臺北小說家工作坊”“文學虛構與現實”的主題對談中這樣說道。

      “不是寫了一部葬禮題材就是葬禮專家,寫了詐騙題材就是詐騙專家”

      劉梓潔出版的《父后七日》一書,是一本書寫自己父親去世的非虛構作品,而與她當日對談的上海作家薛舒也曾創作過紀實作品《遠去的人》,記錄下自己父親患阿爾茲海默病的經歷。這兩位作家都從非虛構轉向虛構寫作,在對談中沒有慶祝用小說獲得了筆端的自由,卻都認為,作家寫的東西處處被人當真是尷尬的,處在真實與虛構之間是艱難的。

      劉梓潔講述自己因為寫作非虛構散文而遭遇到的荒謬情形,“《父后七日》得獎后,在一些場合會有陌生的讀者跑過來跟我分享他失去親人的傷痛,我好像變成一個救世主,又會感覺像一個暴露狂。我想沒有一個寫作者想讓自己成為暴露狂或者救世主。我就開始思考,這樣的寫作還能持續多久?”因為《父后七日》她還意外地收到臺北殯葬局的邀請,“因為您在殯葬業學有專精,因此請您來擔任臺北市殯儀館的殯葬顧問咨詢委員。”

      遭遇到這樣狀況的劉梓潔轉向小說寫作,以臺灣詐騙的真實事件為原型寫出了小說《真的》。她認為,將真實材料改造成小說的過程很艱難,不僅要求作者搜集調查信息的能力,還涉及剪裁材料是否道德的問題,“我有權力變形、轉化真實材料,只寫有趣的部分嗎?我想真實不一定是事實或者是現實,而是小說家心里頭的答案,那種真實。”劉梓潔的理想狀態是,“帶著真實事件,經歷揣摩虛構和變形隧道和一連串冒險之后,看到的是未曾想象過的全新景象。”她認為小說家應該被更公允地評價,“小說家應該被關注怎么寫,而不是寫了什么,不是寫了一部葬禮題材就是葬禮專家,寫了詐騙題材就是詐騙專家。”

      同樣書寫父親的上海作家薛舒回應了劉梓潔的尷尬,“就像劉梓潔被當成殯葬專家,因為寫《遠去的人》父親患了阿爾茲海默癥的散文,我也曾被當做阿爾茲海默專家。”因為父母和她對于“真實性”的定義不同,她以父母為原型寫小說,也不敢讓父母看到,怕他們會誤解其中的故事與形象。“后來我媽媽還是在《收獲》上翻到《遠去的人》,看完后說,你把自己的媽媽寫得很不堪。我只能哄她,這是小說,有虛構的成分。” 這件事讓她想到,“可能很多人都像我母親一樣,不會反思別人眼中的自己和自以為的自己有什么不同。個人應該對于有 ‘真實’有反思的自覺,不應該理所應當地認為什么是 ‘真實’。真實可能只是一個截面的真實,不是永遠的、全面的真實。”

      小說家可能會因為“真實”問題被讀者和評論者誤解,而反過來說,“真實”或“現實” 有時對小說家來說會成為創作的限制。在另外一場討論“內省與蠻荒”的討論中,上海作家任曉雯討論書寫“真實”的問題時認為,小說家要從對現實的模仿中、無聊的狀態中跳脫出來,要書寫苦難,反思死亡,而不是掉進厚重的歷史中,成為永久的人質。“中國作家,特別是我,常常覺得要寫一部很厚重的關于歷史的小說,要寫一個從上世紀50年代到當下的一群人的面貌,一個清明上河圖,一個歷史卷軸,這種表述和思維方式有陷阱,好像要背負起書寫民族歷史這個責任,好像簽了一張合同,必須為這個進行書寫,我沒有這個資格,我得先把我自己變成一個人。”

      評論金理則認為,跟虛構作品一樣,“非虛構”文類最重要的在于“文學”的表達而不是“非虛構”的手法,“在人類學和社會調查報告中,他們喜歡用 ‘地方感’,意思是基層民眾在超乎現代知識的分類之后的、或者現代知識分類沒有辦法過濾掉的感受想象和表達,是貼近我們真實的生活經驗,但這不是文學最擅長的嗎?梁鴻的《梁莊》打動我的是文學,而不是非虛構。”

      “兩地的時間差造成了對文學理解的不同”

      在另外一場題為“內省和蠻荒”的討論中, 來自臺北的小說家黃麗群從這次來上海的感受說起,她比較了上海和臺北兩地在寫作和理解上的不同,認為這是兩地空間在不同時間環線上位置不同所造成的。“來之前,兩地的同行們難免預期,我們基于使用同樣的工具,基于同樣的文化遺產,建筑的城邦內在的格局應該近似。來之后,我覺得這個事情需要商榷。兩地的語言的殼是一樣的,外延范圍還有核心意義在某些時間有所不同,基于這個不同,兩地的寫作者語言折疊與展開的方式不同、節奏性不同、歧義、歧義造成的空間也不同。我說的不是線性的時間差別,應該說每一個地方都是一種環狀軌道,彼此在各自的環形軌道上走動。”

      黃麗群以臺灣作家李維菁的小說《生活是甜蜜》為例,小說里講述一個女孩子下班乘地鐵去相親,這其中描述的地鐵氛圍和上海語境下的地鐵環境并不相同,“臺北的捷運有一個很奇怪的空間性格,和日式地鐵的空間很相像。車廂里不是很擁擠,人流速度不是很快,轉運站也不會走很遠的距離。捷運覆蓋尺度大概相當于上海的兩三個區,集中在市中心的區,是非常白領非常都會化的空間。如果讀一些臺北寫作者描述臺北的捷運,這里不會被描述成三教九流擁擠或者很遙遠的空間,它會被描述成清冷的現代化充滿秩序的空間。”這樣的不同可能會影響對于文本和人物的理解。“臺北現在有白領青年貧窮化的狀況,這是經濟由盛轉衰會出現的狀況,對比上海就不太一樣。”

      這個“時間”既在兩地、上海與臺北的比較之中,又在寫作者與外界的關系之間。黃麗群說,在當代高鐵一般的時間感下,如果小說家過于執著于內省,不管外界轉瞬即逝的時間感,很可能就會自我邊緣化、自我偏僻化。“文字這個介質在當代的 ‘時間感’遭受到很大的挑戰。我經常有一個想象,有一個人左邊的衣袖掛在慢車上,這是文字的文學的時間感,右邊衣袖掛在高鐵上,這是當代的時間感。這個人除非很有意識地跳到慢車上,去看慢車的風景,否則高鐵一開,就一下子把人帶走了。極端地沉溺在自我的實踐和實驗當中,會不會導致文學變成辟支佛?它只自度,不度人,只考慮自己,它沒有辦法產生意義,它會被時間感和自我偏僻化、邊緣化。”

      【其他對談摘錄】

      黃麗群:小說一定要有用嗎?

      這幾年常常困擾我的一個問題就是,寫作這件事情,尤其是寫小說的本質是什么?對于當代的世界是否還具有必然要承擔而且無可回避的意義?在一個大的場景下,小說原始的呼應人類本能說故事聽故事的功能,其實已經有很多其他“效果”十倍百倍的產物承接。假設一個止痛藥,其他藥丸是三分鐘生效,小說要三個小時甚至三天生效。放在小場景,同樣在文學媒介,抒情詩可以提供更有效率更快速的審美體驗。

      這個時代被抒情詩以及被實時評論建筑起來,所以小說一定要有用嗎?有些時候小說就是剝掉所用,還有一些什么說不上來的東西。如果我選擇不將自己的寫作方式和節奏遷入當代世界感和感官結構,會不會我只剩下極端個人的時間,這種極端個人的時間進入會不會是另外一種不負責任?這是我沒有辦法回答我自己的。

      金理:《梁莊》打動我的是文學,而不是非虛構

      在大陸談“非虛構”,指向具體的寫作潮流,跟2010年前后《人民文學》推出的“非虛構”可能有關,我發現很多朋友在談這樣一個欄目,越來越多的人感覺到,在今天,以小說為代表的虛構的文體陷入了重重危機之中,已經沒有辦法回應時代這個重大的主題了,這種情況下要尋找另外一條道路,或者借助非虛構的文體來重建文學的某種社會屬性。

      我想到了一篇文章,歐陽江河《站在虛構這一邊》,如果有朋友是采取這樣的態度的話,他可能會對我所講非虛構的潮流提出很多疑惑。當我們已經接受后現代,已經完成認同虛構性文學話語可以積極參與歷史寫作的時候,反過來在什么樣的意義上要求文學具備一種非虛構性。第二,是不是在今天,非虛構具有優越性。第三,如果大家普遍覺得小說陷入危機,為什么不是積極的磨礪小說技藝,而是重新找一條另外的道路非虛構。

      如果以我的閱讀經歷,又特別是在非虛構這樣的具體的名義之下,取得比較廣泛的聲譽應該是梁鴻老師的《梁莊》。我在讀這本書的時候,我反復在思考這樣的問題,《梁莊》這樣非虛構的作品跟我們以前接觸到的社會學、人類學的調查報告,有哪些不一樣的地方?我讀過一些論文,特別是人類學的研究,他們經常喜歡用一個詞“地方性知識”,我覺得用知識描述基層民眾的生活經驗和資源,這當中已經有精英的處理、變形和想象,近些年他們喜歡用“地方感”,基層民眾在超乎現代知識的分類之后的想象感受或表達,或者現代知識分類沒有辦法過濾掉的感受想象和表達,這是貼近我們真實的生活經驗,這不是文學最擅長的嗎?《梁莊》打動我的是文學,而不是非虛構。

      btr:一個故事只要有一個人相信,它就可以是真實的。

      一個電影開頭有一個字幕說,“本故事純屬虛構,如有雷同純屬巧合。”這個聲明并不是說里面的內容是虛構,反而是用這樣的題材可以盡情地講任何真的東西。

      保羅·奧斯特說,一個故事只要有一個人相信,它就可以是真實的。他講過一個故事,發生在圣誕節。有一個小偷跑到一個書店里偷錢逃走了,店主出去追他。追他過程中沒有追到小偷,但是發現了一個皮夾子,皮夾子里有他的駕駛證,店主拿著皮夾子跟著駕駛證的地址找到他的家,開門是一個老奶奶,老奶奶一下子擁抱了這個店主,她說,孫子,你終于回來了。這個時候他意識到這個奶奶是個盲人,這個盲人以為是孫子回來了。奶奶孫子長孫子短,你這么多年怎么沒來看我。他就扮演這個孫子,奶奶拿東西給他吃。到一定時候,他說他要上洗手間,一看洗手間密密麻麻擺來偷來的贓物,他沒有拆穿。就跟奶奶說我以后會來看你的,就走了。這個故事里面揭露出,日常生活中的扮演或日常生活中的虛構性,就像身份問題,當我們進入一個角色的時候,其實是在扮演另外一個自己。對于虛構和非虛構的區分,僅僅是一種技術上的區分。

      小說這個東西就是為了讓你講真實的東西,更真實的東西,或者更自由的講真實的東西。非虛構,聲稱自己是真實的,卻反而只能涉及到某一種真實或者某一個側面的新聞報道。一直有這種感覺,好像一切都是虛構的,我們都是用文字在創作,任何東西最后是落實到文字上,一旦落實為文字,就不再有非常客觀的非常絕對真實。就好比瑪格麗特說這不是煙斗。連圖象都做不到,我們文字就更做不到了。

      孫甘露:藝術家拍的照片是虛構的,但是他達到的心理的真實的震撼

      前兩年在上海藝博會做過一個展覽,既是照片展覽,同時又是一個裝飾。很好的解釋了虛構、非虛構和真實,包括心理層面的真實。一個展廳,展板本來是一個凹字型,中間有一個展板分開,分兩部分,一部分是“你一生中見過的第一樣東西”,另一部分,“你一生中見過最后一樣東西”。每一個照片是一組兩張,采訪的人來自世界各地。其中有一個盲人被問道,“你一生中見過最后一樣東西是什么?”因為他是交通事故致盲的,所以說我見過最后一樣東西是紅色的公共汽車。藝術家就找到一輛公共汽車拍了一張照片,和這個盲人放在一起。

      這是一個真實事件,藝術家拍的照片是虛構的,但是他達到的心理的真實的震撼,這是一點問題都沒有,而且這個震撼不僅僅是當事人,實際上給讀者觀眾造成真實感。

      (該摘錄未經發言本人審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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